耶和华神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耶和华神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样走兽和空中各样飞鸟都带到那人面前,看他叫什么。那人怎样叫各样的活物,那就是它的名字。那人便给一切牲畜和空中飞鸟,野地走兽都起了名。只是那人没有遇见配偶帮助他。耶和华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于是取下他的一条肋骨,又把肉合起来。耶和华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领她到那人跟前。那人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她为女人,因为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当时夫妻二人赤身露体,并不羞耻。
—创世记2:18-25
一、那人独居不好
众所周知,我们每一个人都是神按照他自己的形象样式创造出来的。为了让我们拥有幸福美满的生活,神设立了婚姻制度。我们平常所说的结婚,其实是“缔结婚姻”四个字的缩写。从圣经我们知道,人类能够“缔结婚姻”,因为婚姻是神设立的。因此婚姻具有神圣而庄严的性质,不容藐视,不容亵渎,不可侵犯。
根据《创世记》记载,神把人类始祖亚当创造出来以后,将他放在伊甸园里,让他修理看守。神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创世记2:18)
“那人独居不好”,哪个人独居不好?当然是指人类的始祖亚当。但这句话同时也告诉人类,任何人都“独居不好”。人害怕寂寞、害怕孤独、需要群体,需要群体归属感,需要群体认同感,需要群体的接纳、帮助与爱,这是神赋予人类的一种基本属性。而婚姻所联系起来的男女双方,是最小、最普遍的一种社会群体。慈爱的神创造人类,不是为了让人类承受孤独。恰恰相反,神要让人拥有并享受人与人之间的美好关系,特别是婚姻关系。在人类社会中的各种关系中,婚姻关系是最重要、最美好、最神圣、最幸福、最令人神往的。
虽然神会由于某些特殊原因给一些人独身的恩赐(马太福音19:10-12),但是从总体上来说,神不支持独身主义。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作为万物灵长的人类,需要婚姻,这是神的莫大恩典和美好旨意。《圣经》上说:“但要免淫乱的事,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当各有自己的丈夫。”(哥林多前书7:2)《圣经》还特别强调:“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希伯来书13:4)人对神所创造的婚姻,如果没有足够的认同、憧憬、尊重和保护,而是“随从今世的风俗”(以弗所书2:2),抱着一种反对、厌弃、藐视、排斥、背叛和破坏的态度,则不仅是对人的亏负,也是对神的悖逆,必然会带来损人害己的恶果。
可惜在这个邪恶淫乱的现代社会,由于人类的罪性,由于社会的误导,家庭危机不断增长,离婚比例直线上升,婚姻制度岌岌可危,人们对婚姻越来越持一种玩世不恭和无可奈何的态度。带着这样的态度是很难进入婚姻的。即使进入婚姻,婚姻也不会幸福。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这样那样或孤僻或放纵的独身主义者,在对婚姻的向往和恐惧中苦苦挣扎,实在令人同情和惋惜。
二、婚姻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对方
在这个人人自我中心的时代,一想到婚姻,人们往往会有一种错误的看法,把婚姻当成一种索取,一笔交易。人首先想到的是“我能得到什么”,而不是“我应拿出什么、我应做些什么”。婚姻沦为某种满足个人目的的手段。
这和神当初设立婚姻的本意背道而驰。《圣经》上记载:“耶和华神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创2:18)由此可以看出,神设立婚姻,是为了让妻子帮助丈夫,丈夫爱护妻子,双方互相帮助。在婚姻里面,帮助对方、安慰对方、爱护对方、关心对方、滋润对方、成全对方、忍耐对方是每一个人不可推卸的职责,不可轻慢的使命,不可逃避的义务。既然这样,无论男人,还是女人,都应以积极、主动的心态来对待婚姻。
耶稣曾经说过:“施比受更为有福。”(使徒行传20:35)这句话运用在任何场合都是黄金法则,在婚姻生活中更是如此。因为婚姻是最小的社会单元,在婚姻中做不到奉献,在社会上更做不到奉献。抱着索取和交易的想法、怀着商贩和债主的心理进入婚姻,是注定会大失所望的。在婚姻中,你不能认为他(她)帮助你、安慰你、爱护你、关心你、滋润你、成全你、忍耐你是无条件的,你只能认为你帮助他(她)、安慰他(她)、爱护他(她)、关心他(她)、滋润他(她)、成全他(她)、忍耐他(她)才是无条件的。
“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路加福音6:31)婚姻就像一面镜子,你对她哭泣,她就对你哭泣;你对她抱怨,她就对你抱怨;你对她怒吼,她就对你怒吼;你对她咒骂,她就对你咒骂;你向她索取,她就向你索取;你对她微笑,她就对你微笑。在婚姻中,放下自我、放逐自我、学习基督、效法基督应该成为每一天的必修课。假如你真的像基督一样“虚己,取了奴仆的形象”(腓立比书2:7),怀着一颗牺牲的心、奉献的心、服事的心、舍己的心,“不求自己的益处”(林前13:5),专求对方的益处,幸福美满的婚姻生活必然向你招手。
三、神是婚姻的祝福者和保护者
单独的一个人只是一个点,二人连为一体则会好得多,然而如果仅仅是两个人连结在一起,充其量只是一条直线,还不够稳定,各种各样的破坏因素随时随地都会出现,貌似固若金汤、坚不可摧的婚姻,随时都会遇到危机和挑战。
要想使婚姻立于不败之地,必须有另外一个点,那另外一个点,就是无所不能、无所不在、无所不知的神。在数学上,有一个定律,就是“三点决定一个平面”,拥有了三个点,才能建立一种超稳定结构。这一定律在婚姻当中也非常适用。夫妻二人结婚,不是为爱情而结婚,不是为传宗接代而结婚,而是为了荣耀神而结婚。为爱情结婚,这样的爱很快就会精疲力竭;为传宗接代而结婚,这样的婚姻很快就会山穷水尽。只有为荣耀神而结婚,才能让我们的爱经久不衰。因为只有神才能使我们彼此从内心深处把对方当成自己的产业、自己的使命,不致因为时间太长而产生厌烦和抱怨。
无数失败的婚姻案例也证明,一对男女如果仅仅拥有婚姻却不拥有神,他们的婚姻一定会出现问题与危机。由于神造人时,就赋予了人类敬拜神的功能,人类精神中有一个巨大的空洞,只有神才能填满。如果生命中没有真神,人类只能寻找替代品,让形形色色的假神去代替真神,坐到神的宝座上。具体到婚姻当中,人们不是把自己当成神,就是把对方当成神,要么,就是把父母、儿女、钱财、工作、房屋当成神,最后的结果只能是不欢而散、分崩离析。
一个没有围墙的院子不安全,一个没有篱笆的院子不保险,一桩没有信仰的婚姻没保障。而那位圣洁的神,就是婚姻的围墙,是婚姻的篱笆,更是婚姻的根基。围墙和篱笆可以防范形形色色、有形无形的入侵者。有神同在的婚姻,拥有最温暖的阳光,最皎洁的月光,有神同在的婚姻是安全的婚姻,温暖的婚姻,幸福的婚姻,浪漫的婚姻。拥有这种婚姻的人,用不着到外面去寻求刺激,来逃避婚姻的窒息,填补精神的空虚;因为全能的神可以满足人类在婚姻中各种各样的需要。
四、昏,还是婚?
有这样一个笑话:某人去参加招聘,招聘单位发给他一张登记表,表上有“婚姻状况”一栏,他已经结了婚,而且有两个孩子,就想写个“已婚”,不料心里一着急,竟然写错了,他把“已婚”写成了“已昏”。自然,负责招聘的办事人员哈哈大笑。
这虽然只是个笑话,却也歪打正着,将婚姻的谜底一语道破:婚者,昏也。
虽然婚姻是神为全人类设立的,但幸福的婚姻却专门等候那些“昏人”,那些患得患失、斤斤计较、讨价还价的聪明男女们,注定与幸福的婚姻擦肩而过。
对于人类历史上最早的婚姻,《圣经》是这样记述的:“耶和华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于是取下他的一条肋骨,又把肉合起来。”(创2:21)
在我看来,这节经文中的“沉睡”翻译成“昏睡”更贴切、更准确。假如一个人像股票持有者那样,处于高度的警惕状态和投机状态,让自己的每根神经都绷得紧紧的,那么他(她)永远都不适合结婚,无论那个结婚对象多么完美。这样的人即使结了婚,其婚姻也与幸福无缘。在他(她)眼里,任何人都像需要严加防范的骗子一样,他(她)会彻底失去安全感。他(她)处于一个高度不安的世界里,不仅他(她)看别人不安全,别人看他(她)也不安全,甚至在他(她)揽镜自照之时也会发现,就连他(她)自己也是不安全的。
灯红酒绿的现代社会,恰恰是这样一个丧失了安全感的世界,每一个人都用一种危险的方式来寻求安全感,其结果是把世界变得更加不安全。以背叛防止背叛,只能使背叛加剧;以欺骗防止欺骗,只能让欺骗升级。倒不如让脑子睡一觉,给理智放个假,回到童年时期,像刚刚被造时的亚当那样,在神温暖慈爱的目光里“昏睡”。
天国里的婚姻是人人梦寐以求的婚姻,这样的婚姻是人人可以遇见,却不是人人可以留住的,耶稣说过:“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断不得进天国。”(太18:3)
既然如此,何不赶紧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当一回“昏人”,昏得幸福,昏得潇洒,昏得平安,昏得喜乐,昏得浪漫,昏得踏实呢?
那人独居不好,那人未婚不好,但是相比起来,更加不好的恐怕是“那人未昏”!
五、女人是男人的肋骨
神创造女性,用的是男人的肋骨。在全能神手里,用什么材料都可以造人,他如何造出男人,当然也可以这样造出女人,他还可以用无数种方法造人。然而,神造女人,没有采用那些方法,神造女人选用的材料是男人的肋骨。
神选择男人的肋骨造女人,笔者认为别有深意。假如选用头骨造女人,女人一定会“高高在上”,压制男人、奴役男人,把男人变成她的奴隶;如果选择脚骨造女人,男人一定会横行霸道,“践踏”女人。在男女之间,神不偏待任何一方,既然男人女人都有神的形象,男人和女人就应该平等相处。
神选择了男人的肋骨造女人,肋骨体形修长秀美,可以使女性漂亮可爱;肋骨富有弹性,可以使女性具有较大的精神弹性,应对各种各样的恶劣环境;在人身上,肋骨高度适中,表明神造男造女的本意,是要让人类男女平等,夫妻心心相印,形影不离;肋骨离心脏最近,胳膊离肋骨最近。肋骨保护心脏,胳膊保护肋骨。丈夫和妻子的关系,就是这样一种互相爱护的关系。
女性的被造,是一个划时代的伟大事件。女性是世界上最伟大、最奇妙、最精致的艺术品,无论多少诗歌、音乐、绘画和雕塑,都无法穷尽女性的美好。我觉得女性之所以这样美好,有三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因为神愿意天下女性都美丽,都能得到男性的钟爱、宠爱、疼爱;第二个原因是因为神希望所有的男人都能拥有一个贤德美丽的妻子;第三个原因,则是因为神造男人和女人,选用了不同的材料,男人是用泥土造的,女人是用骨肉造的,造女人的材料要比造男人的材料优越得多、精良得多、昂贵得多。男人虽然也是很完美的被造之物,但是男人本身没有经过二次加工,女人则是男人肋骨经过二次加工后完成的更完美作品。正是因为这个缘故,一般说来,男性阳刚,女性阴柔;男性粗砺,女性精细;男性健美,女性柔美;男性豪气,女性秀气;男性憨直,女性聪敏;男性硬而脆,女性柔而韧;男性带有泥土的味道,女性带有骨肉的特征。
六、婚姻对心灵创伤的医治功效
《圣经》记载,为了给亚当造一个妻子,神在亚当进入睡眠状态时取下他的一根肋骨,之后又特别加了一句“又把肉合起来”,这几个字像电影中的特写镜头一样,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注意。神安排这样一个特写镜头干什么呢?
无须多问,神有话要对他所爱的人类—特别是像芦苇一样被压伤的现代男女说。
大凡现代人,都受过或多或少的感情伤害,原生家庭,父亲、母亲、兄弟、姐妹、邻居、同学、老师、同事、上司、恋人……甚至陌生人,都可能给人造成深深的心理伤害。而另一方面,每一个男人,每一个女人,都既是伤害的承受者,又是伤害的实施者,绝对没有伤害过别人的人,就像绝对没有受过伤害的人一样,一个也没有。
无论哪一个人,受到了伤害,在被伤害的部位,都会留下血淋淋的伤口。要想使疼痛平缓,使流血止住,就必须寻求医治。精神的创伤,不像皮肉上的小痛小伤,而是难以治愈的严重内伤,太多的男男女女需要进行精神手术。
表面看来,手术可能会把原来的伤口撕得更大,甚至要在好肉上切出一个大口子,让人比在治疗前受更大的痛、流更多的血,承受更多的恐惧。然而,只要不讳疾忌医,勇于求治,手术成功之后,创伤会得到医治,疼痛会变为舒适,咒诅会化做祝福,鲜血会变为花朵。
古往今来,婚姻,经常被人们看作最好的医院;配偶,往往被人当成最好的医生。
无疑,这样的看法是正确的,善解人意的配偶使人得安慰,幸福美满的婚姻使人得医治,婚姻是男人加油的小站,是女人避风的港湾。
遗憾的是,现实并不以人的理想为转移,更多情况下,无情的现实与美妙的理想适得其反。就像《圣经》上所说的:“我仰望得好处,灾祸就到了;我等待光明,黑暗便来了。”(约伯记30:26)人类最大的病患和伤害不是来自别处,恰恰来自那些有形无形的医院、有形无形的医生,特别是来自亲人、恋人、朋友和配偶。进入信息爆炸的二十一世纪,这种情况愈加严重,心理疾病遍地都是,心理庸医多如牛毛。
这不禁让人想起《圣经》记载的那个患了十二年血漏的妇人:“有一个女人,患了十二年的血漏,在好些医生手里,受了许多的苦。又花尽了她所有的,一点也不见好,病势反倒更重了。”(马可福音5:25)
《马可福音》的记载,道出了人类无法回避的精神困境:
1、人们都曾经向很多医生求医,但是他们不仅未得医治,反而受尽苦头;
2、为了得到医治,人们会不惜代价,花尽全部的时间、金钱、精力、青春;
3、那些本来应该救死扶伤的医生们不仅未能治病,反而致病,使病情比原来更加严重。耶稣治好的那些病症,无论血漏、哑巴、瞎眼、瘫痪,还是麻风,都既是肉体意义上的病症,也是象征意义上的病症。在这个快节奏、高危险的现代,人们在整个精神上都病了,症状就是“屡次跌在火里,屡次跌在水里”(马太福音17:15)。
当代社会,病入膏肓的男人女人遍地都是,太多太多的“主义”甚嚣尘上:享乐主义,利己主义,物质主义,独身主义,多妻主义,杯水主义……即使偶尔有人宣布找到了幸福,得了医治,留下的后患也怵目惊心,他(她)的婚姻未能像神让亚当的肉合起来那样,把患者的肉合起来!更有甚者,有些医生还会在患者肚子里留下一些杂物,一团药棉,一个手套,一把钳子,甚至一把明光闪闪、锋利无比的手术刀!现代社会里,太多从不幸家庭出来、饱受不幸婚姻之害、发誓绝不重蹈父母覆辙的男女,重蹈了父母的覆辙,演出了更大的悲剧。
和不幸的当代人相比,亚当是绝对幸运、令人羡慕的,因为给他主刀的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医生—神,这位医生不会在他肚子里留下任何杂物,任何伤害,任何病症。即使从身体的表面来看,他也不曾留下一个伤口,一个刀疤。
那么让我们把自己的病症带到全能的永生神面前,接受医治—“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以赛亚书53:5)。
七、“自我意识”缺席的婚姻是最幸福的婚姻
现代人都讲究独立自主,尤其在婚姻问题上,更是天马行空,我行我素,既不尊重父母意见,也不考虑社会道德,一切都以自我为中心,一切都以自我为准绳。
堕落前的亚当和夏娃却不是这样,他们似乎一点自我空间和自我意识都没有,他们唯一知道的是神的主权。
神有神的主权,他是造物主,而人是被造物,在把夏娃赐给亚当为妻前,神根本没有征求二位当事人的意见。
亚当和夏娃的见面,没有精心设计的戏剧效果,没有拍案惊奇的浪漫氛围。
神没有问亚当你想要个什么样的?亚当也没有看夏娃的照片,问夏娃的收入,量夏娃的三围,称夏娃的体重,查夏娃的学历,调查夏娃父母的背景。
反过来,夏娃对亚当也是如此。他们心甘情愿地放弃了自己所有的感觉、所有的判断、所有的观点、所有的习惯、所有的趣味、所有的成见。在择偶方面,也许他们都有自己的标准,然而神有更高的标准,神是更高的标准。符合高标准的必然也符合低标准,符合大标准的也必然符合小标准。亚当和夏娃两个人都不怀疑神的正确,所以他们的婚姻能够成为比现代社会都要快速得多、浪漫得多的“闪电战”。
看到夏娃出现在眼前,亚当眼睛为之一亮,怦然心动,一见钟情:“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她为女人,因为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创2:23)这真是千古绝唱!这是人类最古老的情诗,也是人类最伟大的情诗!它朴素,美好,有着古陶的质地,钻石的光泽,以及黄金的重量。
现代社会,人们都喜欢把爱情和婚姻分开来谈,好像爱情和婚姻是一对你死我活、不共戴天的仇敌。可是在亚当和夏娃的婚姻中,我们欣喜而意外地看到,婚姻与爱情浑然一体,不可分割,也不必分割。你无法说一朵花到底是先有香味还是先有色彩;同样你也无法描述亚当和夏娃的婚姻与爱情到底哪一样先发生、哪一样后发生。由于有神作媒,他们的婚姻与爱情互为因果、互为表里、互相建立、互相促进,因为他们在婚姻里,爱情更强烈;因为他们有爱情,婚姻更牢固!
可是看看我们的现实生活,却只能让人叹息,苦心经营,适得其反;因爱成婚,因婚成恨;自主最真,自苦最深;自虐最久,自残最痛!
人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当人试图自己作自己的主人时,结果只能是“随自己的意念行不善之道”(以赛亚书65:2),“中了自己的诡计”(约伯记5:13),最后的结果是怨天尤人:“人的愚昧,倾败他的道,他的心也抱怨耶和华。”(箴言19:3)
在婚姻与感情中,人被自己欺骗的机率更高。因为夫妻双方都带着一把自己的尺子,用它量对方,怎么量怎么不合格。为什么不赶快回转,把自己的尺子和和对方的尺子叠在一起,使之成为一个十字架呢?
八、“离开父母”的必要性
对于素来讲究“百善孝为先”的中国人来说,“离开父母”是骇人听闻的,四书五经容不下“离开父母”的刺耳,唐诗宋词担不起“离开父母”的沉重。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离开父母”却又是一个公开的秘密,可以暗里做却不能明着提,谁提“离开父母”,谁就会成为众矢之的,成为挑战传统的狂徒,罪大恶极的叛逆。
然而,《圣经》却在《创世记》、《马太福音》、《马可福音》和《以弗所书》里四次提到“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
神是命令人类注重孝道的神,《圣经》中讲孝敬父母的地方有十三处之多,“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弗6:2)。既然如此,神为什么还要让人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呢?
那是因为神把夫妻关系当成所有人伦关系中的第一关系!任何在婚姻中摆错优先次序的人都得付出代价。为什么中国人的婚姻质量很差?因为中国人普遍忽视婚姻,有的重孝道,把父母当做生命中最重要的;有的重后裔,把子女当成生命中最重要的;有的重义气,把朋友当成生命中最重要的;还有的重江山、重事业、重金钱……在这些重要的东西面前,婚姻几乎没有立足之地,无论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壮举,还是《三国演义》中刘备“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的谬论,都把婚姻当成了首当其冲的牺牲品。在这样的传统文化中浸淫已久,中国人的婚姻怎能不出问题呢?
然而在神这里,婚姻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它在生活中的重要性仅次于神。任何妨碍二人世界的不利因素都必须首先治理,于是乎,辛苦一生的父母首先被“治理”掉了,因为儿女已经长大成人,他们必须从父母的岗位上退休,转而去学习做儿女的朋友。
要“离开父母”,就得彻底,不能拖泥带水,不仅要在空间上离开,精神上离开,经济上离开,还要在思想观念上离开,在生活习惯上离开。这样做,虽然有些不合传统,有些不近人情,但是这对父母和儿女双方都大有好处,既能让辛苦操劳了一生的父母得到一个宁静的晚年,享受他们的二人世界;又能让小两口得到一个自己适应、自己磨合、自己成长的空间,还能防患于未然,将婆媳冲突和翁婿矛盾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九、十诫里为什么不提夫妻关系?
婚姻是神所设立的,神是婚姻的设立者,神是婚姻的守望者,神是婚姻的祝福者。《圣经》以婚姻来比喻基督与教会的关系,称此为“极大的奥秘”(弗5:32)。
或许有人要问,既然夫妻关系这么重要,那么十诫里为什么不提夫妻关系?这确是个尖锐的问题。我们还是先来看看十诫的具体内容吧:
据《旧约.出埃及记》记载,“神吩咐这一切的话说: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 ,然后就是著名的“十诫”:①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②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么形象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③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④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六日要劳碌做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神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仆婢、牲畜,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做,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⑤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⑥不可杀人;⑦不可奸淫;⑧不可偷盗;⑨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⑩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出20:1-17)。
这十条诫命,前四条着重人与神的关系,后六条则着重人与人的关系。在论述人与人关系的六条诫命中,一句也未提到夫妻关系,却把孝敬父母放在了处理人与人关系的第一位。这确实容易引起疑问,神到底是什么意思?到底是让人爱妻子,不爱父母,还是爱父母,不爱妻子?或者像中国儒家文化那样片面突出孝道,却无视夫妻感情?
其实这是一个毫无心肝的伪问题,提出这样的问题,说明我们的头脑已经由于太聪明而变得僵化、冰冷了。对于十诫,耶稣作过这样的总结:“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马太福音22:37-40)“爱人如己”既然包括爱一切人,甚至包括爱自己的仇敌(路6:35),当然更应包括爱自己的父母和配偶。
其实仔细分析这十条诫命,我们会发现,处理人与人关系的六条诫命中,每一诫都说到了人对婚姻、对配偶的义务和责任:
第五诫孝敬父母,当然包括孝敬岳父岳母,孝敬公公婆婆,夫妻双方都把自己的父母和对方的父母一碗水端平,可以大大减少家庭矛盾,稳定家庭关系,加深夫妻感情。想一想吧,神告诫人“在白发的人面前,你要站起来,也要尊敬老人……”(利末记19:32),一个人如果连陌生的老人都能如此尊重,还怕他(她)不孝顺自己的岳父岳母和公公婆婆,还怕他(她)不爱自己的配偶吗?
第六诫不可杀人,可以保护夫妻双方的人身安全,使他们避免在婚姻中受到行为上的暴力、语言上的暴力和心理上的暴力威胁。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是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是魔利的,难免地狱的火”(马太福音5:22);“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杀人的。你们晓得凡杀人的,没有永生存在他里面”(约翰一书3:15)。显而易见,当一个人在心里恨自己的配偶、对他(她)生气发火时,他(她)已经犯下杀人罪了,要想制止这种罪恶,只能管好自己的嘴,“污秽的言语,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随事说造就人的好话,叫听见的人得益处”(以弗所书4:29),争取让自己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如金苹果在银网子里”(箴25:11)。
第七诫不可奸淫,则更能体现神在保护婚姻方面的良苦用心。现代人不以淫乱为耻,反以淫乱为荣,即使不以为荣,也对淫乱司空见惯、麻木不仁,可是神却提出了更高的挑战: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28);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她作淫妇了;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32);
“淫词、妄语和戏笑的话,都不相宜,总要说感谢的话”(以弗所书5:4);
“妻子若离弃丈夫另嫁,也是犯奸淫了”(马可福音10:12)。
如果男人女人都能遵守这些诫命,从言语行为到心思意念都圣洁起来,世界上还会有那么多彻夜不归的丈夫、那么多红杏出墙的妻子吗?还会有那么多破裂的家庭、那么多破碎的心灵吗?
至于第八诫不可偷盗,也跟婚姻密切相关。想一想吧,假如一个人犯了偷盗,被抓去坐牢,谁来照顾他(她)的配偶、陪伴他(她)的配偶呢?
第九诫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也是对婚姻的保护,不让人作假见证,就是不让人说谎。众所周知,许多人以谎言为食、以谎言为生,信奉“不说假话办不成大事”的人生哲学,很多人每天都在谎言中生活,不说谎的日子,实在连一天都没有。一个人到了这步田地,周围的人只好跟着上当受骗了。一般情况下,一个人谎言最大的受害者不是别人,而是他(她)的配偶。如果人人都不再绞尽脑汁编造谎话、维持谎话了,配偶还会整天想着当侦探吗?
最后一诫不可贪心,神更加直截了当地警示人类,不要“贪恋人的妻子”,人只要靠着神的力量安于本位,知足常乐,肯定不会对自己的配偶挑三捡四,把婚姻搞得污七八糟。
十诫里不直接提夫妻关系,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马太福音19:6)。一个正常人,根本用不着别人专门给他讲自己要爱自己的道理,用不着别人给他教如何爱自己的技巧。一个人爱自己的配偶就是爱自己。这是顺理成章、天经地义的。正因为这个缘故,十诫里没有直接告诫人“应当爱自己的配偶”。
十、幸福婚姻的“八一原则”
让我们再回过头来体味一下“二人成为一体”这句经文。
神是一夫一妻之婚姻的缔造者,神是一夫一妻终身制的缔造者。
神设计的婚姻遵循这样的原则:“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一心一意,一生一世”,总共“八个一”。这八个“一”,你无论违反了哪一条,都会导致神人共愤、损人害己的严重后果。如果把一男一女改成一男二女、二男一女,把一夫一妻改成一夫多妻、多夫多妻,别说圣洁公义的神会震怒,法院会追究当事者的重婚罪,就连街坊邻居也会戳破脊梁骨。
既然夫妻“二人成为一体”,理所应当一心一意、一生一世地过下去,假如把一心一意改成三心二意、半心半意,把一生一世改成一年半载、三年五载,后果也将不堪设想。由于罪的败坏,人性当中,都有一个黑暗的空洞,每一个人都希望尝新鲜、寻刺激,每个人都喜欢逃避责任。多少人把婚姻游戏化,多少人把婚姻项目化,多少人把婚姻垃圾化……由此导致的婚姻悲剧一直呈上升趋势,到最后,受到最大损害的还是妇女儿童。而我们知道,受害者也会变成伤害者,有朝一日,这些受害者反戈一击,其能量将比当初伤害他们的人有过之而无不及。
还是多想想神在婚姻中的旨意吧:
“要使你的泉源蒙福,要喜悦你幼年所娶的妻。”(箴言5:18)
“所以当谨守你们的心,谁也不可以诡诈待幼年所娶的妻。”(玛拉基书2:15)
十一、圣洁到“无耻”的地步
在道貌岸然、分别善恶的人类社会里,“无耻”是一个有着极强杀伤力的贬义词。
可是在创世之初的伊甸园里,“无耻”是一种自然状态,一种正常状态—甚至是一种圣洁状态。因为那时的人与罪是绝缘的,婚姻与罪也是绝缘的,而没有罪,羞耻又从何而来呢?没有罪就没有羞耻。羞耻只是人对于罪的一种恐惧,一种逃避,一种遮蔽,一种尴尬,一种反应。羞耻,说明人心里有一些不便在阳光下暴露出来、不敢在阳光下暴露出来的东西,人无法坦荡,人无法磊落。这种见不得人的东西往往令人联想到老鼠、蟑螂、臭虫之类一见到光马上逃之夭夭的小生物。
羞耻是这样一种东西,一方面让人为本来不应该羞耻的东西感到羞耻,另一方面又让人对应该感到羞耻的东西感到艳羡,这种暧昧的心理可以用“笑贫不笑娼”来形容。打个比方,如果你在公共汽车上看到一个七八十岁的老人,你给老人家让了座位,可是多数人不想让座,你会感到有几束异样的目光在盯着你,让你脸红心跳,似乎你做的是一件坏事,而不是好事;如果你进入一群吸毒者中间,大家都会吸毒,你不会吸毒,大家白眼看你,冲你起哄,你也会感到莫名的羞耻,似乎你特别愚蠢、特别落伍。
有一天,一个婚姻美满幸福的人误入离婚俱乐部,起初大家对他还挺欢迎,等知道他还没有离婚的实情后,所有的人都歇斯底里地取笑他:傻冒儿,怎么还没离?他羞耻得恨不能一头钻进地缝。
羞耻是从罪恶中长出来的毒蘑菇。如果你感觉到羞耻,证明你已经置身于某种罪恶之中,不是你自己身上存在着罪恶,就是你所置身其中的环境存在着罪恶,更多的情形则是,无论你自己身上,还是外界环境中间,都弥漫着罪恶的气味。
在神所创造的伊甸园里,却不是这样。亚当和夏娃“夫妻二人赤身露体,并不羞耻”。亚当和夏娃的婚姻是高质量、高信任度的,亚当的手机里没有秘密,夏娃的日记本也没有拉锁,夫妻双方彼此也没有去做婚前财产公证,更不曾狡兔三窟地设几个秘密帐号。这两口子完全坦诚相见,甚至对彼此的每一个汗毛都非常熟悉,二人身上和心里都没有任何见不得人的地方,他们所生活的环境中也没有任何见不得人的事物,所以他们二人没有任何的羞耻感。
那个时代,人类还没有被罪恶的文明、罪恶的文化所污染。那个时代,罪还没有侵入人类,“自我”还没有变得令人生畏、令人乏味。人类不仅无所羞耻,也无所恐惧。
十二、结语
学习《圣经》,回顾伊甸园中那个未被罪玷污的遥远时代,不由让人感慨万端:
如何才能回归伊甸园,找到那个时代的男人女人,变成那个时代的男人女人,得到那个时代的婚姻,享受那个时代的爱情?如何才能让我们疲惫的心在婚姻当中得到安全,得到安慰,得到安息?
古往今来,不知多少人思考过这个问题,然而所有的思考都注定缘木求鱼,因为所有与《圣经》不合的道理都是人本主义的,都立足于人的眼光、建基于人的眼光、受制于人的眼光,最大作用就是瞎眼领路,领着瞎子掉到坑里。
其实,关于婚姻问题的全部答案,都已经写在《圣经》里了。
文章摘自生命季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