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小就是个喜欢耍笔杆的人,对文艺特别感兴趣,尤其是小说。在那个时代,正是国家动乱的时代,旧的政权眼看就要被推翻了。人人不满现实,把希望都建立在那将要来的新政权上。当时的文风也是走这条路线,反映现实,批评现实。记得我初次写稿的时候,都是喜欢写一些风花雪月、无病呻吟一类的东西。有一次有人劝告我说:“你这种象牙塔的作风,只图能写一手好的文章,搏得一些读者们的爱好,这样你至多不过只是一个作家而已。当你下笔的时候,你有没有为了别人的幸福著想?现在世界上需要我们写的东西太多了,何必把你自己的事看得那么重要。”
我觉得他的话很有道理,可是我那时候,才只是一个中学生,思想幼稚,还能写出什么对人有益的东西呢?于是我就常常多读古代和现代文学作家们的作品,这些作品都是要反映现实、改变现实的。在中国的文学著作中,我喜欢鲁迅的《阿Q正传》、《祥林嫂》,巴金的《家》、《春》、《秋》,茅盾的《蚀》和《子夜》,老舍的《骆驼祥子》等等。西洋文学之中,我也喜欢旧俄时代屠格涅夫的《父与子》、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陀斯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苏联的小说,奥斯托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法捷耶夫的《青年近卫军》、西蒙诺夫的《日日夜夜》、法国左拉的《娜娜》、雨果的《悲惨世界》和美国辛克莱的《石炭王》,约翰.斯坦倍克的《愤怒的葡萄》。我就在这方面努力,一心想做一个像他们一样的文豪,用我这枝笔来改造这个世界。
但是我的梦,始终没有实现,而我以后所看到的现实,并不是当时那些作家们所幻想的。我发现在我们的人类历史中,现实永远是丑陋的。不管你用笔把它描写得如何的美,但现实永远都是如此,只是换汤不换药而已。到后来,我的作风就变得非常之消极。我还是继续地在写,要写人间那黑暗一方面,让人去自找光明的路。我不能指示是那一条,因为我自己都不知道。我信了主之后的初期,对真理还看得不清楚。有人对我说:“何弟兄啊,你那么喜欢写作,为什么不做点文字工作?”我就想,写基督教一类的东西范围太小了,说来说去都脱不了三个字“传耶稣”,实在是枯燥无味。记得我有一次读王明道先生的《五十年来》,有一段讲到他办《灵食季刊》一期一期地出。我就想,就是这么简简单单的主题,他哪里有那么多的东西来写?有一回,我去参加一次夏令会,和一位弟兄坐在车上,谈起我平时在做些什么,我告诉他,我在从事文艺写作。他就对我说出这么一句话:“弟兄啊,总有一天你这些东西都要丢掉的。”我听了大起反感,他是在浇我的冷水!
后来我清楚得救之后,有一次,布道家计志文牧师来领奋兴会的时候,在最后的那天晚上发出呼召,要所有愿奉献自己的,都走到前面来。我受了圣灵的感动,就走上去了。从那时候起,我就再也没有什么灵感来写文艺作品了,小说家的梦也醒了。我就放下这枝笔,一放就是很多年。
一九五八年,我来美国留学,学的是历史。因为我的记忆力不好,阅读太慢,结果读不下去,改念教育,也失败了。当时我以为神这时候要呼召我出来传道进神学院,因为我已经奉献过了。但是我把这件事去和周主培牧师谈之后,他就对我说:“你读书的能力那么差,还想进神学院哪。你不知道在神学院里要读多少书,还要学希伯来文、希腊文!” 他这么一说就把我吓倒了,我就求问主:“主啊,你不要我去读神学,那你叫我去走哪一条路呢?”
感谢主,我那时对摄影很感兴趣,学校里刚好有一个摄影系,我就转去学摄影,拍照片,洗印像片,也不必去图书馆里死啃书本。就在这时候,我就开始了我的文字事奉。因为我有了生命的经历,读经也见到不少的亮光,发现属灵的境界是广大的,有数不尽的东西可以写。我不仅可以看到不完美的现实,而且能指出一条实实在在的改变现实的路,那就是主耶稣所说的:他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
学摄影是很轻松的,我就开始向香港的《生命月刊》投了两篇稿,全都登出来了。后来我又继续一篇一篇地投去。写的太多了,我又投到香港其他的杂志:《圣经报》、《晨光报》、《卫道双月刊》等。也都一一地登出来了。
离开学校之后,我在华盛顿找到一份工作,就迁到那里去。遇到香港来的一位刘姊妹,是一位传道人。她勉励我说:“何弟兄,香港的人对你期望很高,你好好做下去。”那时候我又有一个感动,想把以往的作品,收集起来,出版成一专集。可是我是个无名小卒,又有哪一家书局肯出我的书呢?可是那时候美金价值很高,在香港、台湾,印一本二百页的书,才只要二三百元。我的经济能力还可以办得到。我就和香港的圣道出版社讲好了,请他们印,我出资。出版之后,送给他们卖,只要给我一百本就好了。于是我就出版了我的第一本书:《一把面粉一点油》。不久,我又写了另一本小册子,叫《万能之钥》,是用散文方式来传福音的,由香港的晨光社出版。没有想到,香港有一个组织,叫“福音广传团契”,他们的工作是在报纸上登福音单张来传福音。他们看到我的这本小册子,觉得很不错,就登报赠送。感谢主,有很多人来信索取,有不少人看了就信了耶稣。福音广传团契还特地召开一个聚会,让那些看了这本小册子而信了主的人来参加。他们一个个站起来作见证,说如何读了这本小册子而信主的。后来这个福音广传团契的组织发展到台湾,在台湾各报上登报赠送这本小册,已经不知出了多少版了,在今天仍然由中国主日学协会出版。信主的人有上千,其中去读神学做传道的也有。最令我感动的是,有一位马克思主义的信徒,也信了主。
后来我就觉得单单领人信主还不够,应该做一点跟进的工作。于是我又写了一本小册子叫《脚前的灯》,告诉初信的人,如何祷告读经,过一个属灵的生活,也登报免费赠送。
我的书出多了,以后就不必再自己出钱来印,但我却不收丝毫的版税,于是我相继出版了《扎根的生活》、《不能不说》、《生命与生活》、《作我的见证》、《培灵什景》、《晓光集》、《真有天使吗?》、《圣经人物见证》、《天国与千禧年》……等等。
到了一九六九年,神让我如愿以偿。以往我写的书,全都是传福音和教导这一方面的。我的志愿还是写小说,这是我所最喜好的。我原想写写福音小说,但是我在想,小说虽然是好,但究竟不是真的,是我自己造出来的;为什么不去写真人真事。那时候我读到一本英文书叫《逃》(Run Baby Run ),是讲到一个美国不良少年,参加纽约的帮会,出去打架,做种种不法的事,后来悔改信主了,便完全改变过来,专门带领不良少年信主。我把这本书译成中文,由台湾中国主日学协会出版之后,不到几个月就卖光了;结果再版了十多次。于是我就开始专门收集这一类的书翻译,有各种不同的故事,都是实实在在的事实,有的书我翻译过后,还特地去访问那个著者,写一篇访问的经过放在后面。我一共前后翻译了几十本,其中也有宣教士的故事,及残废者的见证。内容精彩,比小说还好,在属灵上又可以帮助人;有的可以使人信主。
我常常遇到一些由香港来的青年人说:“我在十二岁时就开始看你翻译的书了。”几年前在印尼椰城的“荣耀堂”,我领完最后一天的培灵会时,遇到台湾来的一位张姐妹,她对我说:“我读了你的书,得到很大的帮助,也买了很多去送给人。”感谢主赞美主。我就想,我翻译了那么多的见证,全都是外国人的,我们中国人也有很多很好的见证,却没有人去写。那些外国人的见证,绝大多数,都不是他们自己写的,而是有人代笔。这些代笔的人,他们称他们为 ghost writer (鬼作家)。我们中国人中间难道没有一个人肯做“鬼”的吗?于是我就常常在神学院里呼吁有人出来做“鬼”。神却对我说:“你为什么不做‘鬼’呢?”
有一次,我翻译一本书时,看到著者写这本书的经过。他要有三年的时间,天天和书的主角在一起,明白他的一切。我想我哪里能有三年时间和一个人在一起呢?
后来,一九八三年的圣诞节左右,我在台北圣教会的大专团契,听一个“门徒训练中心”的学生吕代豪作见证,他过去是一个甲级流氓,无恶不作的,专门打架闹事,后来信主,现在做了牧师。我一听就觉得这个故事很好,值得一写,但是我不能有三年的时间和他在一起。我就想试一试看,由他来录音,我把它整理成文字。我就和他商量,我教他怎么录,因为是小说体材,所以要他讲得越详细越好。他录了整整一年,我一个多月就把它写下来了,这是我第一次尝试。结果成绩很好,书名叫《审判台前》,后来改名叫《收刀入鞘》。一共销了十多版,有人看了晚上都不睡觉。于是我又写第二本书,叫《重见天日》,讲一个越南当兵的华侨卢光临,他曾在越共集中营里生活了五年;他现在在洛杉机一家华人宣道会当牧师。
以后我就这么一直写下去,现在已经写了十八本了。很多都是我亲自到那个人家里去,在他家里录音,然后把录音带拿回来写,现在我变得很忙,常常要跑出去录音。我就发现,我们中国信徒中间,可以写的见证实在是太多了,只是没有人去写。但是我也有三个条件,第一,他的故事要长,足够写成一本书,大概是二百多页。而且要荣耀神,造就人,不是替他自己做宣传。第二,故事要富有戏剧化,能引人入胜,不要太平淡了,使人看不下去。第三,除了那些有点名气的人以外,他自己要想法出版和发行。在这些人物见证的书中,其中一本《不灭的灯火》是台湾吴勇长老的见证,得到全台湾八十年度人文类图书的金鼎奖。不是因为我写得好,而是吴长老的故事太动人了。
算一算,我做文字圣工,已经有三十多年了,出版的书目前已有一百十一本,当然其中有很多本都已绝版了。但是若主许可,在我有生之年,希望可以写出二百本。我想如果今天我是一个小说家的话,我绝对写不出一百十一本书,就算写出来了,对人又有什么益处呢?浪费别人的时间,也浪费我自己的时间。